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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水污染是水环境恶化的重要表征,也是加剧水污染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跨界水污染纠纷不断增加,逐渐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每届人大、政协提案中都有众多呼吁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国家也正在加快制定上下游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的制定是管理开展的前提,因此,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管理框架将对进一步执行流域生态补偿,加强流域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研究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分类、内涵、特点及结构、研究新濉河水系构成、特点及污染现状;以及新濉河水体对洪泽湖湿地的污染现状以及国内已经在推行的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内涵的研究,提出新濉河流域与洪泽湖湿地的跨界流域之间生态补偿适行机制,建立水污染生态补偿管理机制政策框架,给洪泽湖湿地生态补偿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依据。新濉河流域与洪泽湖湿地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实现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目标,使洪泽湖湿地跨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 2、应建立健全新濉河流域多边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新濉河流域实际需要的区域环境法制,明确行政区划,强化区域合作效力。 3、跨境界面水质目标管理,此项是建立跨界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4、建立新濉河流域内行政考核奖惩制度,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以确保跨界生态补偿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5、必须建设新濉河跨界环境污染应急机制和平台,协调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加强上下游水利、环保协作联动,及时通报上游闸坝开启和水质信息,以便下游及时做好污染防范工作,减轻污染损失。 6、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及良好的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