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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我国高校的腐败现象已经成为亟待研究和必须进一步加以预防和遏制的重大问题。近年来,由于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投资渠道出现多元化,建设规模、基建项目增多,物资采购的种类和数量急剧扩大,科研经费的使用日趋自主,办学创收的途径更加灵活,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大量国有资产重组等,这一方面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由于高校面对更多的自主权却还没有建立起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给腐败的产生留出了空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高校职务犯罪及腐败现象增多,总体呈多发易发态势。其中既有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职务犯罪的一般特征,又具有高校教学科研、招生录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带有鲜明行业特点的腐败。并且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处在发展中,一些固有矛盾还将继续存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仍是成效与问题共处,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高等院校是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高地,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应当为文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出现的腐败,其危害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范围是广泛的。当腐败的手伸向高校的时候,它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比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容易摧毁社会的良心和玷污社会的未来。因此,积极探索公办高校预防腐败的新机制,加强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成为事关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试从政府制度、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管理等角度和目前国内高校反腐败的现状出发,梳理近几年来高等院校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和危害,分析当前高校教育腐败蔓延并有发展扩大之趋势的特点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高校廉政建设的理念和成功实践,提出建立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目标、原则和路径。高校预防腐败机制针对的是高校管理的各个领域、部门、环节、岗位以及教职人员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其核心思想是在问题有发生的倾向,或者已经暴露出苗头的时候就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问题发生,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构建高校预防腐败机制应遵循权力制衡是关键、制度制约是根本、奖惩结合是重点这三个基本原则。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构成要素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制衡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它能保证监督活动渗透于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及全过程,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的有机联系;二是高校顶层、管理层、监督层集约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只有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才能使权力的运行按照人们预期的目标发展,从而大面积地解决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问题;三是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激励惩处机制。在行为规范明确的基础上,激发人们内在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另一方面,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