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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违章建筑被称为“城市毒瘤”,如何治理好这一毒瘤是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的问题。自我国颁布《城市规划条例》以来,我国在城市违章建筑的法律建设领域就不断有新的突破,城市违章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但是层出不穷的拆违事件也在不断地告诉我们,我国在城市违章建设的治理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违章建筑的治理主体不明,形成多头治理,多头负责的态势;第二,违章建筑的认定体系不健全,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不明确,在认定的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第三,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单一,虽然法律上规定了限期整改、没收和拆除等多种行政处罚方式,但是在现实之中,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仍然比较单一,拆除不补偿的方式使用较多,其后果是容易产生矛盾;第四,违章建筑的治理缺乏对人民群众意见的吸纳,忽视人民群众的力量。为了能够有效地治理违章建筑,完善我国的治理体制,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推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共同发展,我国应当从认定体制、监管体制和执行程序等三个方面着手予以整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框架,为违章建筑的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文章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第一,违章建筑的治理工作,必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避免多头监管,多头负责的现象。第二,违章建筑的治理工作,必须注意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借用人民群众的力量。第三,违章建筑治理工作的关键点是认定工作,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认定制度,明确认定主体和认定依据。第四,违章建筑治理工作需要注重程序正义,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为了能够研究好违章建筑治理问题,本文主要采用了理论研究法、文献法和比较法和案例法,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我国当前在违章建筑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简单介绍了域外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治理制度,提出发展和完善我国治理制度的建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