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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新的转型期。社会转型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一个过程,涉及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整体性结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分、利益格局、利益关系、分配方式、思想观念日趋多元化,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加剧,从而产生了一些不协调与不稳定因素。当人们的利益诉求在体制内无法表达时,就会诉求非制度化的途径,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实际上是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是人民内部矛盾发展的新动向。当前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态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难题。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者对此有着不同的研究视角,笔者将群体性事件放在社会转型这个大背景下,重点运用利益分析方法来研究当前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多重原因及防治对策的基本思路。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言,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本文所采取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文章的创新点。第二章社会转型与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理论,本章首先分析了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社会背景,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分析了中国社会转型的动力和独特性;其次通过对利益、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来分析中国特有的利益配置主体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为下文的分析与研究,做了理论上的铺垫。第三章转型期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及其影响,主要通过对社会转型期我国典型性群体性事件的回放,分析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点以及社会效应等问题,为掌握群体性事件做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第四章转型期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学理分析,用利益分析法研究我国转型期的群体性事件,它能够真实体现我国转型期的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利益整合失准等一系列利益配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系统地分析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及其本质。社会转型加剧了阶层分化,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拉大,从利益视角分析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重大的课题,是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有效治理的总体防治对策思路的基础。第五章转型期我国群体性事件防治对策的基本思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有能力不断化解矛盾的社会。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群体性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基于上述分析,在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下,文章通过建立预警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利益整合机制、政府行为规范等方面来阐述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防治对策的基本思路,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各种矛盾因素,及时疏导、缓解和处理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