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是指由政府出资、形成的成果提供给全社会共享使用的地质工作,它不直接为某个经营实体的经济利益服务,而是针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长远需求服务,为社会和公众(包括经营实体)提供地质信息的工作。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家地质调查机构从事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开展以填图为主要任务的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的前期工作、地质环境调查与灾害监测,以及地球科学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播。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9年我国地质工作体制发生重大改革,实行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以事业管理的机制运行,成立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统一组织和实施公益性地质工作;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实行市场化机制运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分界线始终是认识和实践层面的关键问题,由此造成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定位摇摆不定,其运行机制层面的改革相对滞后、新旧问题交织。突出表现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统一部署不到位;中央与地方分工协调机制不完善;缺乏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地质调查与科研结合不够紧密;地质调查成果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等。本文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基础上,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分析了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运行机制现状,提出了完善运行机制的相关思考和政策建议。主要结论包括:(1)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求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加快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2)充分认识“大地质”理念、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影响,科学界定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和功能;(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调查与研究、中央与地方、公益性与商业性工作等重大关系;(4)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行事业化运行机制,但也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核心是要完善项目管理和运行体系,以需求为驱动,以服务为目标;(5)要从加快队伍建设、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地质调查工作法制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为加快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提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