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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给我国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为了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公正高效,保证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建设新型智慧法院成为我国新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但智慧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基础薄弱、起步较晚、信息技术人才短缺、智能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法院主动与科技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将部分或全部信息化建设外包给科技公司,以此提升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本文以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智慧法院建设中信息技术外包问题进行研究,以阿里巴巴诉假案为切入点,分析案例折射出来的现实问题,得出智慧法院实施信息技术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域外经验,探寻出适合我国的应对策略。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共分为四部分,每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我国智慧法院信息技术外包概念界定。该部分首先对智慧法院和信息技术外包的概念进行阐述。其次分析二者的发展现状以及信息技术外包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价值,得出信息技术外包对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智慧法院信息技术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该部分采用案例分析法,以阿里巴巴诉假案为例。分析案例发现,智慧法院实施信息技术外包过程中,主要存在承包商影响司法公平公正、诉讼当事人数据被滥用或泄露的风险增加、法院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随后,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发现是由于法院与承包商信息不对称、在信息技术外包中失去主导权、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造成的。第三部分,域外信息技术外包的实践及经验启示。通过分析美国、印度、德国、日本四国在信息技术外包领域的模式及实践状况,了解国外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和值得学习的地方,供我国参考和借鉴。第四部分,完善智慧法院信息技术外包的对策和建议,也是文章的重点部分。通过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本文在完善信息技术外包领域立法、法院加强对外管理工作、提升对内建设能力、优化人才队伍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完善信息技术外包领域立法方面:要制定专门的信息技术外包法;完善信息技术外包领域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加强对外管理工作方面:法院应建立预先评估机制,审慎选择承包商;完善事中考核制度,加强双方信息交流。提升对内建设能力方面:法院在信息技术外包中应提升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正确处理好“法企”关系。优化法院人才队伍方面:首先要转变司法人员对信息技术外包的认知,其次是加强法院复合型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