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来源 :广西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2J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资源使用权转移为内容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迅速发展,共享经济的应用领域和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在中国,共享经济由最初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闲置物品使用权的转移演变为平台、商主体将自身购进的产品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使用权在市场高速的转移和流动。本文以商主体将自身购入的产品用于租赁的共享经济类型为研究对象,在监管法律制度的范畴内,从共享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实际运行所产生的负外部性、无序竞争等经济现象为角度出发,探讨和揭露共享经济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共享经济在中国发展迅猛,主要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市场准入监管薄弱、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不足、信用监管法律规制缺失、专门性立法不完善等,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监管薄弱和市场运营中消费者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共享经济以及对我国共享经济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探讨我国共享经济发展及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完善我国共享经济法律监管体系提出建议:一是完善共享经济中企业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建立统一的产品准入标准,探讨共享经济数量准入监管的替代手段;二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规范押金的收取和使用,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三是建立信用监管法律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并建立统一的征信管理法律体系;最后,提高共享经济各个细分领域的专门性立法的立法的层级效力,建立协商合作立法模式,促使市场和个人共同参与配合市场秩序治理,达到监管治理效果最大化,降低监管者监管成本的目的。
其他文献
目前学界和司法界对深度链接行为法律规制模式的讨论,仍然集中于著作权法规制模式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模式,两派学者都力图为自己的主张和理论观点辩护。著作权法规制模式围绕着“信息网络传播权”展开,主要探讨深度链接行为能否定性为网络传播行为以及侵权的标准如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模式则涉及深度链接行为能否界定为不正当竞争以及何种深度链接行为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本文希望能对这些观点进行系统化的梳理,
本文将从贷款诈骗罪的立法背景,目前立法现状为切入点来探讨立法中单位犯罪在该罪名中缺失的成因对于金融机构追索贷款的影响。从单位犯罪规定在贷款诈骗罪中的立法与司法角度分析,以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要义,文中分析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行为,处罚方式及司法实务中的判定标准与证据不足,搜集困难等原因。根据《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信贷业务是金融机构最为核心的业务,同时也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利润来源。随着经济的发展
无人驾驶汽车因为在其驾驶过程存在明显的“人车分离”情况,即驾驶人对车辆的控制力相较于传统有人驾驶车辆明显较低,导致传统可行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及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无人驾驶语境。例如,在最近几年发生的数起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中,事发原因均涉及因无人驾驶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误判,而非完全由驾驶人原因所致。这种因设计、制造缺陷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主体实际上并不能完全按照传统的“产品责任”理论只承
2014年前后,以互联网企业为主的第三方机构大量进入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业,为行业发展提供了主要的资本和信息技术,推动行业发展进入加速阶段。但是,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第三方机构的法律监管规定严重不足,导致第三方机构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市场中呈现自生自灭的态势。为维护互联网医疗服务中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第三方机构的法律监管制度。  本文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第
近年来,因并购行为而产生的劳动纠纷正在日益增多,甚至引发罢工、集体辞职等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并购行为作为企业的自主商事行为,其所带来的风险不应由劳动者买单,必须在法律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加以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法律规定较为粗浅,《劳动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不全面,实践应用中缺乏灵活性,解雇制度下劳资关系不平等不断引发劳资冲突,同时劳动债
学位
社会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权利的符号化特点和权利本身预设的功能,为人们制造权利或不断宣称权利,创造了可能,权利几近成为人们用以省略道德或是法律论述的快捷方式,根本不考虑权利话语被提出后的逻辑结果。在权利勃兴的时代,需要慎重思考新权利主张的正当性基础。个人基因信息权利主张能否构成一种新型权利,其法律定位,对于解决基因信息利益冲突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在对“个人基因信息权”的性质和地位做出清晰的判
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提出了科学研究自由的限制问题,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是基本权利限制以及限制的原则问题,因此探究科学研究自由的本义、限制的正当性以及限制的原则等问题都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科学研究自由是包括自由选择科学研究课题的权利、自由选择科学研究方法的权利、自由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权利以及自由发表研究成果的权利。科研自由具有防御权功能与受益权功能的双重属性。由于科研自由行使过程中也有可能超出权利的界限
现行的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甄别并化解资产管理市场等金融市场中的交叉性金融风险。为破解此监管难题,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穿透式金融监管于近几年在金融监管领域“日渐风靡”。穿透式金融监管指金融监管主体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时,穿透金融主体的表面业务,向上识别最初投资者,向下识别底层资产,最终依据该业务的实际功能和本质属性适用监管规则的一种监管方式。在适用该监管方式时,无论在“穿透识别”环节还是在“
新时代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具有重要价值,可以有效制约国家公权力的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为有宪法和法律明确授权的一种监督,具有法定性和专门性,是构成党和国家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司法公正的有效法宝。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学位
网络定向广告是一种对广告受众投放个性化广告的新模式,然而其优良业绩的取得却是通过侵害用户权益来实现的,2015年发生的“朱烨案”正式让网络定向广告走进大众视野,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此新生技术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引导,以维护用户权益。通过对侵害现象的研究分析,本文提出当下存在的三个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首先,网络定向广告可识别度低,阻碍大众进行辨别;其次,网络定向广告不同运行环节涉及不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