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股票市场诞生的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在整个经济运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计划经济思维在人们的心里根深蒂固。我国的方针政策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并存。为了捍卫国家的主导地位,公有股不流通。由此孕育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先天不足——“股权分置”。股权分置这一状况致使大股东侵占资金、超能力派现、经理层缺乏提升业绩的动力、投机风气盛行,从而资本市场不能充当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股权分置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2005年4月29日,股权分置改革拉开了帷幕。到目前为止,沪深两市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企业约占上市公司的90%。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股改完成后势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造成影响。而现金股利政策作为上市公司核心的财务问题之一,直接服务于公司的最终财务目标。虽然从2006年开始就涌现出一批研究股权分置改革的学者,但是由于受到改革时间短以及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学者并没有证明预期的假设,众说纷纭,结论不一。时隔几年,本文在排除诸多因素限制的情况下再次对股权分置改革做出研究,具体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带来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首先,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显著影响。股改后,流通股比例骤然上升,国有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也逐步下降,股权集中度明显下降,使得我国资本市场上“一股独大”的局面有所改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其次,股改后的现金股利支付意愿比股改前要强。再次,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现金股利支付意愿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证明了国有股比例、流通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Z12、Z51以及S值与现金股利支付意愿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并且股改后的相关关系要比股改前的相关关系弱。充分证明股权分置状态下,现金股利往往成为另一个利益输送隧道,非流通控股股东有较强的分红意愿;在股权分置改革后这种强烈的分红意愿显著下降,从而证实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遏制现金股利的利益输送,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最后通过对所选指标与现金股利支付水平的实证研究发现,对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有流通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前五位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Z12和Z51。再次证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减弱。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后,源于股权结构的优化、大小股东利益基础的统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各项功能的有效发挥,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事实证明,股权分置改革是一次成功的改革,是中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又一大进步。2014年3月13日上午,在李克强总理的记者问答会上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也就是要把改革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推进改革的基本取向就是向市场发力、激活社会的创造力,政府尽应尽的责任,让人们受惠。”而股权分置改革正是这样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