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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他在对意识形态的整体考察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做了三种形态的划分:自在的意识形态,也就是作为"观念复合体的意识形态";自为的意识形态,也就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意识形态";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并一再强调了意识形态如何如幽灵般地无处不在.二是他的"意识形态幻象"理论.拉康"分裂的主体"理论是齐泽克意识形态幻象理论的基础.主体只有被阉割、分裂,方能进入象征秩序中.主体的阉割总会留有残余,这些残余作为创伤性的原质进入象征界,会导致能指秩序的不一致和空缺——它所表征的即是"社会对抗".齐泽克在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视角下,对意识形态现状做了成功的描述,解答了许多意识形态的疑难问题.但他却对幻象下的"社会对抗"采取了一种妥协的"后马克思主义"的姿态.另外,文章把齐泽克的理论和阿尔都塞、马克思等人的意识形态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意识形态性"做了创造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