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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现象广泛存在于全球资本市场中。自这一现象被发现以来,国外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研究,学术成果如百花齐放,但始终没有一种理论能够全面合理的解释这一现象。IPO抑价现象也同样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中,而且相较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一现象的程度尤为严重。国内诸多学者的研究已经证明,IPO抑价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影响到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因而,关于这一现象的研究与治理势在必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IPO审批制到核准制,从累计投标定价到控制市盈率定价再到询价方式定价,新股发行中行政干预逐渐减弱,市场化程度逐渐加深。2009年6月11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进—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新股发行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时至今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短短5年内历经4次变迁,措施不断改善,程度不断加深,进程不断推进。那么,改革取得效果了吗?IPO抑价率下降了吗?下降几何?哪些影响IPO抑价率的因素在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如—?又有哪些因素随着改革的推进消失的无影无踪?本文以2009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新股发行数据为样本,以四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开始时间为节点将其划分为四组数据,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我国IPO抑价现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以评价政策效果,探寻改革之路。鉴于本文的分析对象不再是传统的改革前后抑价率的比较和影响因素变化的分析,所以变量的选取也与以往有较大不同。具体而言,变量选取的依据主要是四次改革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参考相关的传统理论,希望由此得出更加贴合实际和更接地气的结论。但是因此也带来本文的一个不足:第四个样本组由于期间较短,样本较少,可能影响最终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实证研究结果证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我国IPO抑价率逐渐下降,政策效果显著。但是四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政策效力有所不同,而且不同的具体措施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细化到具体因素上,换手率始终是影响IPO抑价率的显著性因素,市盈率、开盘价、募集资金规模、有效申购户数、网下有效申购配售比例等因素则伴随着改革中推行的不同措施而表现出不同的影响能力。对于这些影响因素变化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知道,无论是证监会,还是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亦或是市场投资者层面,都尚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空间和释放改革红利的潜力。因此本文最后也给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包括宏观层面市场化的顶层规划、培育理性的市场投资者、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增加首发流通股的比例等措施。市场普遍认为,第四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实际上是新股发行向注册制的过渡,改革所采取的种种措施也是逐渐向注册制的—种转变。新股发行注册制代表了更深层次的市场化程度,道阻且长,需要监管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市场投资者等市场参与各方转变职能,做好准备,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