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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广泛兴起,我国的部分省(区、市)已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做法。然而,我国关于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在推进社区公共事务精准服务例如实施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方面,现有的理论研究是比较单一的,关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办法》实施效果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研究以南宁市兴宁区为例,对其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的政策效果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借此充实相关理论,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实施效果的提升。本研究基于南宁市试行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办法的工作实践,在文献研究法和实地座谈研究法等基础上,重点通过政策评估中的前后对比分析方法,对南宁市兴宁区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认为南宁市兴宁区在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以来的2年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但仍没能从根本上为城市社区"减负",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与政策的出台初衷仍存在较大差距,实施效果欠佳。影响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的问题主要是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工作条目设计得不到基层组织的认可、基层社区组织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尚未达到预期、下级组织对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把握不够准确、准入事项的审批程序形同虚设、政府部门合作意识还不够强、政治执行出现不同程度"走样"、已准入社区的事项执行标准失之于宽、准入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等。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工作条目设计过程缺乏必要的论证及意见征求、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在贯彻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思想、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办法的约束主体不够广泛、"费随事转"机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公众评价机制缺失等等。最后,本文针对进一步修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在修订完善制度自身缺陷方面,应增设与制度相匹配的激励配套机制,加大对准入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在制度执行纠偏方面,要建立相对完备的部门沟通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社区事权,尽快建立务实管用的监管机制,强化社区公共服务事项"费随事转"的探索和实践,打造扁平化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体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绩效评估机制等;在促进制度落实方面,要打造个性化社区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组织,加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意识,开发和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等。研究成果可为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参考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