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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广告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已渗入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并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制作独具匠心的广告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使他们对其产品产生兴趣,引发他们的购买欲望,从而达到促销商品的目的。广告语言是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素,是实现广告目的的重要手段。它是一种具有很高商业价值的实用文体。近年来,众多学者从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美学、声学、心理学等不同角度对这一新兴领域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而略感遗憾的是,相比以上方面,对书面广告语语言方面的研究尚欠深入。在西方语言学家中,利奇是最早对广告语言文体特征进行系统研究的语言学家。自他以后,许多学者又从社会语言学、跨文化研究、文体学等方面对广告语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将语用学合作原则运用于中文广告的系统性研究至今为数甚微。本文从各类中文报刊杂志,广告教材中选取合适的中文消费品广告,尤其是食品和日用品广告为研究对象,以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为理论基础,采用定性的案例分析研究方法,分析中文广告中遵守和违背其原则的现象及规律。研究结果表明:中文广告通过违反合作原则,在特殊的语境下产生会话含义是中文广告的一大特色。一方面,合作原则在中文广告中的使用,增强了广告的劝诱功能和说服力。而另一方面,由于合作原则在广告中的不合理应用,造成一些广告模式类同,人云亦云现象严重;一些广告片面追求生动形象的效果,反而弄巧成拙,使消费者对其误解并产生抵触情绪。同时,本文还尝试寻找出一些产生特殊会话含义的广告的创作材料来源。本文所得出的结论为广告设计者设计优秀广告增添了更宽广的途径,也指出了应注意的问题;其次,也为消费者更好的理解广告含义,识别欺骗性广告提供了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