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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站在电视文艺生产与传播整体视角,对电视文艺“生产效率”与“审美品格”加以辨析,进而对电视文艺生产与传播中“效率”与“品格”这样一对矛盾从“和谐”的角度进行梳理和总结。
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文艺产品的生产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节目的生产“效率”,但电视文艺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在生产与传播中又有它的特殊性:如果一味地追求所谓的“高效率”、追求“经济效益”为了“多赚钱”,而把电视媒体的“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置之度外,电视产品的“品格”得不到提升,最终“效率”的提高只能是一个泡影;反过来,如果一味地追求电视文艺作品“品格”的提升,不顾电视产品的生产规律,这在当今的社会——经济体系下也是不容许的。没有“效率”的提高“品格”无法提升,“品格”提升不上去最终“效率”也很难获得。所以,“生产效率”与“审美品格”、“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应该是和谐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本文在对我国现阶段电视媒介的生态环境、当代大众文化的正负面影响、媒介管理与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和谐”的角度对我国电视文艺“生产效率”与“审美品格"的矛盾加以协调,同时对我国电视文艺“效率”与“品格”和谐化的途径与对策进行初步的构建。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同益走向成熟的广播电视理论、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实践起到一砖一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