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研究 ——以新冠肺炎疫情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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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大流行使企业营业中断风险急剧上升,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由此,转嫁企业营业中断风险、助力企业恢复与重建的营业中断保险成为学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但因疫情引致的风险具有系统性,现有商业营业中断保险对企业营业中断风险的承保能力与动力严重不足。而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既可发挥保险的市场配置资源优势,又可通过政府参与下的制度创新解决营业中断保险承保系统性风险的难题,一定程度上弥补商业营业中断保险的不足,为企业的持续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持。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的必要性而言,疫情防控、社会成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等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社会连带与贯彻、落实国家责任的需要,践行保险维系与重构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功能的要求均是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可循的理论依据;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我国已构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均体现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共同形成了我国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的法治基础;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还具有可避免商业营业中断保险承保能力与动力严重不足的局限、可弥补临时政保合作项目缺乏可持续性和分布不均衡的缺陷等现实必要性。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的可行性方面,探查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的可保性,“非典”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累的全国或部分地区企业营业中断持续时间、损失数据等可为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提供精算支持,且投保企业对新冠疫情等法定传染病造成的营业中断损失具有保险利益;域内外传统商业营业中断保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尤其是司法实践以及疫情期间国内诸多保险公司推出的承保疫情所致营业中断风险损失的新型营业中断保险的经验等为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路径与运营模式设计提供了商业营业中断保险层面的有益启示;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既存的政策性保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海南、宁波等地分别推出的政策性复工防疫保险等临时政保合作项目亦可为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的制度路径与运营模式提供经验借鉴。关于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路径与运营模式,制度路径方面,国家层面可制定专门的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条例,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区域的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法规和规章以尽快实现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制度的法制化。运营模式方面,设置可单独承保非直接物质损失、针对部分企业定额赔付的模式以助力企业恢复与重建;可采取国家财政、投保企业、慈善捐款等多层次的保费分担模式以实现保费的可负担,适用差别、浮动的保险费率以准确反映被保险人即时的营业中断损失状况;采取强制投保为主、自愿投保为辅的投保模式以提高政策性营业中断保险的普及率,将法定传染病所致风险与将被保险企业有经济往来的关联企业营业中断风险均纳入承保范围;以政府机构的文件为理赔依据与设置限额赔付等机制避免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采取保险人、再保险、国家财政等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以分散营业中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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