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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由我国主导创设的多边国际制度,也是目前第一个以“反恐怖主义”为主要诉求的国际组织。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已经成为维护中亚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当前国内研究上海合作组织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国际关系领域,法学界鲜有把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法律机制作为研究对象的。本选题对人们了解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制发展和指导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反恐实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以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为切入点,主要目的是为了探讨:在国际机制论的分析下,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机制是如何形成的?上海合作组织当前的反恐法律机制有怎样的发展?取得了怎样的成果,存在哪些不足?如何完善?刚出炉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有哪些新的特点?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合作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这部分主要是利用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机制论来解释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合作的过程与运作。指出虽然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合作兼具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色彩,但构成其建制基础的是强调以利益为合作前提的新自由主义。同时,本部分作者通过对《联合国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相关条文的诠释,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作为是符合国际法的。第二部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的发展历程。本部分首先指出了中亚地区恐怖主义活动的猖獗是促使上海合作组织展开反恐合作最直接的原因。随后梳理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的发展进程。最后,揭示出我国西部安全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关系,指出维护西部安全是我国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合作的动因,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成效直接关系着我国西部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第三部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现状分析。本部分通过对当前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的分析,指出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第四部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评析。本部分从公约的制定背景和核心内容两方面对新出炉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进行分析,指出该公约反映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治理论的最新发展,较《上海公约》有很大的进步。但公约人权保障条款的缺失,也是其一大遗憾。第五部分: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的建议。本部分针对前文所述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法律机制的不足,提出完善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法律机制不仅是上海合作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应对中亚安全新威胁的要求。最后从加强国际合作、落实反恐政策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