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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机构大部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进程也越来越快。尤其是以市场主体准入监管为工作重点的商事登记制度更是早已列入国务院议事日程,改革势在必行。这必将对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也确实暴露出种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左的缺点与不足,亟需改革。本文旨在探讨新的背景形势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会有哪些具体要求和挑战,政府部门特别是商事登记主管部门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为待改革真正来临时能尽快地适应和融入。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政府有限责任和顾客需求导向理论(主要强调政府的有限责任,表明了政府的作用由“划桨”改为“掌舵”的重要性,并要求政府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提供好公共服务,重塑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以及公共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强调应抑制政府的腐化寻租倾向,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良好的自我判断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律精神,从而降低公众交易成本,并促进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为理论基础研究探讨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向。作者采用文献研究法、网络搜索法等方法全面系统地搜集与商事登记制度相关的资料,确定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而后,采用描述性研究法,将自己所掌握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对商事登记制度的基本概念、改革的理论基础以及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历史发展、现实状况和已有改革措施等内容给予了叙述并解释。同时采用比较法,将国外先进经验成果与我国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取其精华,吸收借鉴。作者采用经验总结法和归纳分析法,发挥自己身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岗位的有利优势,对商事登记实务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分析,重点对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阐述。其中,由立法体制原因导致的问题包括: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登记事项缺乏统一、公示公告制度不健全等;由经济体制原因导致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区分等级,登记机关分级登记管理;而由政府管理体制原因造成的问题包括: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一体化的矛盾突出、重公法价值而轻私法价值、审查标准不明确等等。而上述问题的形成又或多或少受到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最后,本文在借鉴国外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国家相关指导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统一商事登记立法;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兼顾效率和安全;明确商事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商事登记公告、公示制度,推行网络化登记与查询;改革现行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强化商事登记后续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