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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及教育事业的不断变革,我国教育行政体制也经历了一个从初步确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其改革的推进也不断得以深化,正在逐步打破高度集权的模式,开始探讨、摸索分权化的路径。经过几十年的探索,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已经逐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行政制度,即“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在这一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基础教育行政分权化轨迹的刻画与探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力图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首先对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的理论基础及内涵进行了阐释。分权主要是政治学领域的概念,它是指政府权力在结构和运行方式上的非集中化,实际上就是权力从政府向社会、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的过程。而教育领域内的分权则是政治领域的分权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它是教育规划者为了应对自身的困境及外部环境的压力,将过于集中的公共教育权力在不同主体之间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及学校之间的权力分化、转移和重组,以形成政府依法问责、社会有限介入和学校自主管理的模式。因此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的内涵就清楚了,即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政府向社会及学校分权这三个向度上进行权力的优化配置的过程,以形成合力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蓬勃发展。其次,本文通过对建国至今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进程的梳理,了解其历史演变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并进行研究。任何一项教育变革都有着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和演变过程,要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的改革,不对建国至今这一时期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权力的分配模式的变化过程做追溯是不可能的。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植以及封建专制体制社会环境的塑造,因此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难以避免的留下了集权的烙印。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教育分权化潮流的影响,我国逐渐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的模式。再次,本文对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改革现阶段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两方面。在这一系列分权化改革的进程中,国家不断努力寻求中央和地方之间基础管理权限的平衡,试图使我国基础教育达到最优化发展。然而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如扩大了地方的办学自主性;增加县级政府对基础教育发展的责任;提高了基础教育教学的质量等等,但是每个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基础教育财政体制过分强调县级政府在基础教育经费方面的统筹、分配,加大了地方政府财政的压力,在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影响不大,但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来说,其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取决于当地县(市)政府的经济能力,这样以来,难免会产生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本着使分权化改革更好地进行以及基础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的目的,尝试从政府、社会以及学校三个层面提出一些建议。政府层次的建议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加强、省级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加大以及赋予学校一定自治权。在社会层面主要是建立一些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政府行为以及学校的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估,通过对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改革相关方面的数据收集以及民意的调查,为分权化改革今后发展的方向提供依据及建议。学校层面一是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治校;二是要加快校本建设等,多层面多途径促使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分权化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