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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散文的气势为历代学者所公认。对其气势成因的探讨,前人已做了一些工作,人们多从论辩技巧、语言艺术、社会背景等表层原因探讨,我们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孟子的内在人格精神。简单的说,孟子人格的实质是一种分裂的悲剧性人格。知识分子的角色天职促使他关注社会历史现实,设计合理的社会发展方案及规范,他的自我社会价值正是通过建立这样的社会规范和模式来实现,而要建立的社会结构和模式,乃是君主至上的宗法等级制度。在这种社会结构模式中,他把自己放在了君主乃至卿相的统辖与支配之下,他的自我人生设计从来没有超过宰辅性质的“帝王师”这一最高界限。这样,个体价值的实现以对个体价值的舍弃为条件,对自由的追求最后走向对规范的追求和对自由的否定。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悲剧性悖论。此即为孟子文化人格的悲剧二重性。
文化人格二重性不惟独体现在孟子身上,综观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可以说不管什么时代,什么流派,什么人生取向、创作倾向的文人作家,他们的内在人格从根本上说都存在着一种分裂和变异。虽然他们总体表现出纷纭多状的生命形态,然而不管怎样多变,他们文化人格深层结构中的突出特点,即内心世界的矛盾搏斗,以及这种搏斗所引起的不安、动荡、痛苦、压抑等复杂情感的互相交织却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