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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两国语言,其表达形式、语法结构等非常相似。但是叙述某种同一事项时,不一定就用同样结构的句型来表达。使役的含义是某人指使某人做某事。但是两国语言的使役并不仅限于“使役”的字面意义,它的含义多种多样。日韩使役文都可以表示强制、容许、放任等意义。在韩国语的使役形式中,一般形表示强制,形表示容许、放任,形则表示直接使役。在日语使役文中,主要用助动词“(さ)せる”来表示其意义,而在韩国语中,用接尾词等三种形式来表示其意义。在日语的使役文中,接在被使役者后的助词不同,其意义有所不同。而在韩国语的使役文中,所接的使役形式不同,其意义也有所不同。在日韩使役文中,当被使役者为有情物时,使役者和被使役者一般都以“动作主体”的形式出现。当被使役者为无情物时,使役文的成立与否有些复杂。当被使役者为无情物而且谓语动词是绝对自动词时,被使役者就失去“动作主体”的功能,谓语动词就充当他动词。也就是说,因没有相应的他动词配对,由于表达内容的需要,便给这类自动词加上使役助动词,作为他动词使用。表示同一事项时,两国语言的使役形式有时不能形成对应,而是用其它的形式来表达出来。韩国语的形使役文与日语的含他动词形态素“—se—”“—(a)su—”的他动词或被动态相对应。因此,韩国语的形使役文含有日语的他动词文的功能,同时也含有使役文的功能。另外,使役文有时与表示请求、依赖的“一てもらう”,表示诱导的“一ようにする·いう”形式相对应。而日语的“(さ)せる”有时与韩国语的词汇性使役形式(动词本身含有使役意义的动词)相对应,“(さ)せられる”与表示被动形式或者以动词本身的意思来表达的形式相对应,“(さ)せてもらう”则与表示许可意义的相对应。日语的使役文和韩国语的使役文中,当受到状态、场所、时间、次数等副词和反身代词等的修饰时,发生歧义现象。这是因为日语的使役文和韩国语的形使役文是复句结构,而日语的带使役意义的动词和韩国语的形使役文是单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