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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及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产权和契约的分析方法,首先在对比中西信用制度发展及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信用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分别从产权和契约的角度对信用进行研究,这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信用交易是以清晰界定的产权为前提,信用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产权关系。第二章探讨了产权界定不清和对产权缺乏有力的保障是如何造成信用缺失,并以我国民间信用为例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旨在说明一个界定清晰、保障有力的产权制度体系是建立完善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以法的形式对信用与利益关系做出了规定,扩大了信用作用的范围并为信用提供了客观的保障,第三章重点研究了契约对信用的控制和效用。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现代契约是不完全契约,紧接着分析了由于契约的不完全给我国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通过以上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