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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员制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是西方国家在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改革中探索出来的人事行政制度的新模式。在信息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传统的公共行政体制的许多弊端日益凸显出来,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以公共选择理论、“企业家政府”理论等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国际范围内政府改革的主导性理论。改革政府、重塑政府等运动在各个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中成为潮流,私营企业管理的有益经验被引入政府管理中,契约制、合同制、短期、临时性的雇员被雇用为政府工作,这使对官僚制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文官制度职位常任的传统,并直接促成了政府雇员制的产生。政府雇员制的出现,开创了政府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新途径,降低了行政成本,增加了人事行政制度的灵活性,为政府机构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我国也面临着与西方国家相同的国际背景,政府的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影响。但是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诸多差异,政府雇员制在我国出现,不是照搬新公共管理理论,而是汲取其合理成分,并结合我国自身发展需要和政府改革的实际情况,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念引进政府人事管理。我国的政府雇员制不是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而是对公务员制度的一种补充。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政府雇员制的产生、现状、定位及意义等问题。政府雇员目前在我国虽然仅仅是部分地区的试用制度,但是体现了我国政府行政理念的创新,是我国政府从管理走向治理的具体举措之一。探索中国政府雇员制,对我国人事行政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推进政府民主建设和节约行政成本等方面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