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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股票市场长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新股发行抑价现象,IPO抑价一直是众多学者研究的对象,结合研究成果来看,IPO抑价既有企业自身经营的因素,也有中国特殊国情的因素。笔者通过对比2015-2019年这最近五年的IPO抑价率数据发现,同为中国企业在我国沪深市场上市,则会出现平均高达293%的抑价率,而在美国上市的所有中国企业,其同期平均抑价率为11.37%,其抑价率远低于在我国沪深市场上市的企业的抑价率。数据表明,同样是在中国运营的企业,在不同的市场上市则抑价率大为不同,因而本文不从企业经营有关的会计指标角度考虑,而着重从IPO的市场背景即政府管制角度考虑其抑价的影响因素。我国新股IPO抑价具有独特的政府管制背影色彩,从发行到上市,政府对其中的价格管制、进入管制,一直都存在,并且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数次更改,从核准制到询价制,再到如今的注册制试点改革,政府管制下的制度改革从未停止过。在市场经济风云动荡的今天,某些管制虽然经历多次改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二是技术创新缓慢,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37]。因此,研究试点的注册制改革中IPO抑价与政府管制关系对当前证券行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具有重大的意义。2019年7月开板的科创板,属于注册制试点板块,截至2020年2月23日已有89家企业成功在科创板上市,经过笔者手动计算并扣除当天大盘影响因素,89家企业平均抑价率高达133.63%,低于同一时间段内上市的其它板块新股206.43%的平均抑价率。由此对比发现注册制改革能显著降低我国新股IPO抑价率,但是相比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科创板平均抑价率仍然较高。本文将基于89家科创板IPO样本,引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政府管制下的各相关因素对IPO抑价的影响程度,结果显示现阶段政府管制的因素,如发行市盈率管制、发行定价管制、发行到上市的等待时间等因素对IPO抑价有显著影响。对此提出以下建议,为了能进一步降低我国新股IPO抑价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应倡导理性投资、继续加大机构参与力度、继续放开发行定价管制、增加一项对准上市企业盈利利润的要求、完善退市制度、实行有约束的跟投机制、扶持中型承销券商进位大型券商以防止承销商的定价垄断和收费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