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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是最基本的社会基础设施,任何国家都需要警察组织提供服务、打击犯罪和维护秩序。中国也不例外。历届人大代表提出的最常见的议案之一就是加强政法系统,更有效地维持社会治安和国家稳定。面对不同时期的治安问题,快速增长的刑事案件总数和犯罪率总是能够吸引过多的“注意力分配”。本文实现重心转移,将关注点聚焦到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载体本身的变化,即公安警察组织的变迁。具体而言,自1949年以来,中国公安警察组织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公安警察组织变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发生这种变迁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这些研究问题是本文的中心任务和核心关注。 围绕上述研究问题,本文共分为六章来阐释。第一章主要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国内外学者研究公安警察组织变迁主要遵循社会转型与警察组织变迁、公共经济与警察组织变迁等不同的视角。这些研究为本文的分析框架奠定了基础。公安警察组织演变的过程是内外部复杂变量共同塑造的结果。经济形态与共同体属性、执政党的中心任务、历史传承的制度构成公安警察组织的外部变量;公安警察组织与非警系统的外部行动者之间互动形成的治理结构共同塑造了一定时期的公安警察组织绩效。反过来,治安绩效又作为一种外部变量影响公安警察组织的治理结构和内在逻辑。按照内外部分析框架,1949年以来经历了全民化警察组织、混合化警察组织、科层化和网络化警察组织等演变过程。 第二章分析1949-1977年全民化警察组织的图景。自1949年后,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积累的组织资源和组织网络优势,决定了党建设国家的历程中以“权力组织网络”取代“权力文化网络”,新中国结束了主权、政权、经济和社会的“总体性危机”。公安警察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在短期内实现了对最基层社会的渗透。虽然公安警察组织编制规模和财政预算十分有限,但依靠执政党主导的权力组织网络聚合了各级党组织、军队、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群众性治保组织和积极分子等庞大的外部行动者,弥补了公安警察组织资源的不足。因此,警察组织能够以低成本的方式运行,并实现惊人的治安绩效。但是,在党国体制之下,政治和控制的逻辑主导社会治安,革命动员和群众运动的历史“遗传”制度导致“运动的循环”和“制度化的悖论”。全民化警察组织在“文革”的极端运动中无法维系,并带来严重的治安后果。 第三章分析1978-2002年混合化警察组织的图谱。探讨市场化改革年代警察组织在理性科层制上的诉求与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所塑造的混合化公安警察组织。公安警察组织以行政分权方式来促进警察组织发展和制度化建设。执政党将战略重心从革命转向经济建设,党政分开和制度化成为新的选择。执政党和军队从社会治安领域功能收缩或退出、单位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功能弱化或虚化。警察组织不得不依靠经济激励来激发群众治保组织网的活力,同时培育私人保安服务公司和增强治安联防队等外部行动者的力量。但面对市场化过程中的“犯罪井喷”,警察组织不得不突破法律制度的界限,延续“运动式”的“严打”治理模式。结构科层化和功能科层化的背离,使得警察组织的治理绩效并不突出,而经济成本却不断增加,警察组织陷入的合法性困境。 第四章阐释2003年以来科层化警察组织的轨迹。混合化警察组织时期,两个内在的困境,累积了警察组织变革的压力。一方面,基层组织网络无法象全民化警察组织那样以“经济”的方式运行,警察组织不得不通过契约和经济激励来激活基层治安组织网络。另一方面,警察组织需要不断地吸纳新的组织资源来增强社会控制的有效性,扩编受到财政资源和编制管理的约束,而联防队、协警等“非正式官僚”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其违法行政已经严重影响到警察组织的形象和合法性。犯罪率与警察组织同步增长形成了突破上述两种内在困境的外在压力。因此,警察组织不断进行正规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将组织网络向基层嵌入,发展社区警察组织。但自治不足,社区警察组织实际上依然未能摆脱政府的主导,治安治理绩效并未能取得实质性改进。 第五章阐述2003年以来网络化警察组织的轨迹。因应社会动态化和流动犯罪的增加,跨域警察组织治理成为新的诉求。自上而下主导和培育与自下而上的发展和确认是目前网络化警察组织发展的两种基本模式。环首都圈警务合作、长三角、(泛)珠三角城市警务合作形成了网络化警察组织的地方实验,已经取得了较高的治安绩效和较强的组织网络扩散和互嵌潜力。 第六章总结和描画1949年以来公安警察组织变迁的全景和逻辑,并遵循变迁逻辑之下公安警察组织未来的改革趋向。最后,提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本文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