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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它有助于立法者立法,执法者执法,公民守法,有助于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大省,回族是云南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云南回族作为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和其他民族一道,为开拓边疆、建设祖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回族因为其特殊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以及由此形成的独特的心理特质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具有和其他民族不同的差异性,具有自己的特点。要想真正提高全省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不能忽略回族法律意识的提高,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和提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简要回顾了当前我国法律意识的研究状况,指出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阐述了法律意识的概念、分类、功能、作用和与其他社会意识的关系等基本理论;介绍了云南回族的分布情况、宗教信仰、生活习俗和心理特质;分析了对云南昆明、昭通、玉溪等地回族的法律意识所做的问卷调查的结果,归纳和总结出云南回族法律意识的现状,尽管绝大多数回族能对某些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正确的判断,对法律的公正持肯定态度,权利意识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对国家现行法律了解、掌握不够,对执法主体评价不高,义务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云南回族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指出云南回族法律意识的特点,即宗教信仰、生活习俗和心理特质对云南回族法律意识的影响,其中既有积极的影响又有消极的影响;并结合云南回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从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执政党及有关国家机关带头守法和回族接受国家法律规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提高云南回族法律意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