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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国家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已经具有非常成熟的运行体系。而在中国则是2000年才在上海进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时被提出和推广,应该说还是在摸索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的核心是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来满足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中的各方面需要,购买的服务应当主要是非盈利性的服务,而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正是非盈利性服务中最重要的一种,2006年12月,民政部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确定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城市至今,已经在很多较为发达的城市得到推广,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已经不再是陌生的话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目标,之后中组部、民政部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近期,《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明确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足以说明国家对政府购买服务尤其是社工服务的迫切需要和重视程度。以珠海市为例来研究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具有很好的理论与实际意义。珠海市是民政部确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毗邻港澳,靠近广州和深圳这两个首批试点城市,珠海市的发展水平在广东省属于中游,是珠江入海口西岸城市,是广东省未来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在这样的前提和条件下,研究珠海市的社会工作发展情况是有代表性的。本研究以“新公共管理”和“福利多元主义”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采取文献收集和梳理、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和个案资料收集、研究,通过几种研究方法的结合,对珠海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广州和深圳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工作的相关经验,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国内其他城市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工作提供更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