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上海作为试点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营改增”政策意在解决重复征税、阻碍产业发展的问题,是我国实现结构性减税、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所在。本文以“营改增”政策为准自然实验背景,利用2011年——2016年间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双重差分法来研究“营改增”政策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结果发现,相比于“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改革公司比未改革公司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低,即投资效率更高。进一步的,在双重差分模型的基础上,通过财务弹性探寻“营改增”政策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机制,并将产品竞争市场的激烈程度和产权性质作为分组条件,对二者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结果发现,相对于没有财务弹性的企业而言,具有财务弹性的企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其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更高,表现为代理成本增加效应。处于产品竞争市场激烈、产权性质为非国有的企业,“营改增”政策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负向调节作用更强,表现为融资约束缓解效应。最后,本文发现“营改增”政策通过降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能够增强企业价值,获得较为积极的经济后果,这一结果印证了“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关键步骤,通过“营改增”政策有效的激发了企业投资效率,刺激了市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