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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要求。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5388万,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8.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17603万,占总人口的12.6%,其中农村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高。人口老龄化及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得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同时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迫切要求。然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却随家庭规模小型化,人们“孝道”价值观念的转变及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而呈现萎缩之势,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和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养老服务发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供需矛盾。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来保障和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境况,是当下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要任务。本文以人口老龄化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背景,在尽量客观地界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公共产品理论、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和福利多元化论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指导意义;通过查询与分析相关数据资料,获得了对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状况的总体认知。从供需角度切入,基于对湘潭市农村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问卷调查及针对老人家庭照顾者、社区、养老机构等供给主体的访谈所收集的资料,梳理了当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存在问题及农村老年人的实际养老服务需求和期望;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详细分析了农村养老服务建设面临的新要求、机遇和挑战;最后,从公共管理视角,提出了加强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路径,并从完善法律、整合资源、促进主体多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文章认为应着眼于不同老年群体具体养老服务需求,政府、社区、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为支撑,机构养老等其他社会养老为补充的普惠型、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政府、家庭、社区、社会各主体间的供给关系和责任分担、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今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