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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未能从犯罪人或其他途径获得充分赔偿的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通过法定程序给予适当救助的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符合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发展趋势,对均衡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关于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刑事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权利救济,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被害人权利恢复这一良好愿景实现起来困难重重。为此,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对特定刑事被害人适用救助的实例,很多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细则来救助刑事被害人,实践的先行呼吁立法的出台。随着各地司法实践的开展以及我国公民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谐社会等观念的提出,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问题引起了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极大关注,并逐渐成为当下刑事司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构建既是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又有相关理论基础的论证与铺垫,同时还有大量域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可供参考。因此,在我国建立统一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现实的需要是制度形成的有力助推器,当下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缺位的现实状态,亟待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建立。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除了要明确该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而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科学设计以更好的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实现以外,还要有与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相关的配套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有效运行,从而更好的指导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