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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是中国戏曲的代表性剧种,是中国戏曲艺术发展的高峰。 清代乾嘉(1736-1820)时期,文人士大夫崇尚的昆曲艺术受到了新兴戏曲声腔的冲击,这些声腔种类繁多,被统称为“花部”。后出现了一段较长时间的“花、雅”之争。道光(1821-1850)中叶,由花部演变而来、自成一格的新剧种皮黄戏脱颖而出,这就是后来风靡全国的京剧。 同治光绪年间(1862-1908),京城内经济发展迅速、文化繁荣,这为京剧的兴盛提供了物质条件,戏园演出增多,名角涌现,京剧艺术走向了成熟阶段。 清代京剧艺术逐渐经历了由重视唱腔艺术发展到唱、念、做、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它撷取了多种艺术样态,用程式化、虚拟化的手段有机综合“歌、舞、诗”三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京剧舞台的空间意境和京剧脸谱的抽象之美,也丰富了京剧舞台的画面。 由于杂剧和传奇中的文辞过雅,普通百姓往往难以接受和理解。清代京剧却采取了简单且富有变化的板腔成为唱词的基本形式,即以五、七或十字句的上下句为单元句。与曲牌体相比,板腔体受限制较少,语言贴近民间口语,易于艺人把握和民众理解。艺人通过特殊的表演技巧,使得人物和唱腔虚实相生、形神合一、意韵相融,展现出丰富的文化意蕴。 京剧在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方面,除了娱乐作用外,对民众也起到一种教化作用。对于清代宫廷来说,京剧能够帮助深居九重的帝王将相了解宫廷之外的风俗民情。同时,清宫廷对京剧的倡导,使京剧更加规范,迅速发展。而统治者之所以着力倡导京剧,主要原因在于京剧可以成为封建教化的有效工具。 本文通过对清代京剧的历史形成与艺术特点的探讨,展现京剧艺术的风采,力求还原京剧的原始风貌和艺术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