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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社会主义的本质需要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改善现有民生环境、实现共同富裕,为了确保我国2020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面退出贫困,扶贫攻坚严峻。我国过去贫困测度方法主要是以绝对贫困为主,没有因地制宜的运用相对贫困的治理方法,治理效率因此而低下。对进入贫困的研究有着详细的描述,而在如何合理有效的退出贫困问题上研究过于缺乏。在贫困线研究的方法上,均以贫困人口的最低生存标准为核心,较少考虑到相对贫困的发生。然而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未将我国分区来讨论相应的贫困线计算方法,且收入的地区差距和内部差距向贫困线计算方法及调整机制提出了挑战,从而使农村贫困线的计算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和紧迫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我国农村贫困线为研究对象,提出现行农村贫困线测度方法与贫困退出标准所存在的问题,以修正我国现有中部地区贫困线测度方法为贫困进入的研究视角,以湖北省农村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影响贫困进入与贫困退出的因素,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完善贫困进入与退出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由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构成。阐述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并提出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明确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从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入手阐述了贫困的产生原因,贫困的基本类型,贫困的识别方法以及贫困线特质与核心要素,其次通过贫困测度理论分析贫困动态理论研究过程,研究相关贫困的经典测度方法得出我国的贫困标准基本是以绝对贫困为主,收入贫困依然比较突出,综合教育、卫生、生活水平等维度构建我国多维贫困指数。我国对贫困的识别需要精准化贫困区域的识别,建立一个多维的目标,区别于对贫困人口的识别,不仅要包括收入指标,还要包括生活健康、教育水平、生活质量以及生存环境等指标。利用多维贫困指数,从多个维度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瞄准,结合相关贫困退出理论以便更好的运用于我国贫困进入与退出研究。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社会范畴,贫困退出的调整既要满足贫困人口生存的需要又要维持其有尊严的生活水平,因此贫困线的选取应该结合绝对贫困贫困线和相对贫困贫困线的理念,既需要保证贫困线会随着物价和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也要保证其增长速度不超过财政的支持。通过分析我国农村贫困线测度的演进历程得知我国大部分农村贫困己经从绝对贫困转向绝对贫困和收入差距扩大所造成的相对贫困并存的阶段,单靠扶贫开发不能全面的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社会救助依然是重要手段之一,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在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定划分上一般将我国分为中部、东部、西部三个地区,本文对我国中部地区的代表省份湖北省农村贫困线演变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得出湖北虽然2016年在我国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万亿的省份中排第七,但贫困发生率却在全国排第九,中部省份排第一,贫困人口总量在全国排第七,中部省份排第三,因此以湖北省为研究对象研究我国中部省份贫困进入与退出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部分由第四章和第五章构成,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过对经典贫困线测度方法的三类方法:绝对贫困线方法、相对贫困线方法和主观贫困线方法的详细介绍与比较,分析了我国中部地区农村贫困线制定应考虑的因素,得出适合我国中部地区的贫困线测度方法为马丁法。由于马丁法在高低贫困线差额的合理性存在差异,所以在此部分引入修正马丁法。修正马丁法是建立在恩格尔系数法的基础之上,即在计算非食品贫困线上采用恩格尔系数法。恩格尔系数法的非食品贫困线是运用食品贫困线与恩格尔系数进行计算得到的,而马丁法的非食品贫困线是通过回归模型得到的,从计算量和计算准确性上看,恩格尔系数法则远远高于马丁法。本文使用修正马丁法对湖北省农村贫困线的测算,在得到修正马丁法贫困线模型后对湖北省农村贫困进入与退出实地调研数据影响因素加以实证分析。第三部分由第六章构成,是论文的结论与建议部分。首先分析农村贫困进入与退出演变趋势,在此基础上强调构建科学的贫困线测度方法与贫困退出标准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认为现阶段我国相关贫困线设定以及贫困退出标准的设定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绝对贫困,贫困问题演变到后期会变成相对贫困,下一步我国贫困退出的工作重心需要转移到相对贫困上,而相对贫困的问题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是比较困难的,政府有责任在财富二次分配中进行收入再分配。目前,我国所完成的贫困退出是相对低水平的,贫困退出只是在现行贫困线标准下的退出,未来需要结合我国国情继续巩固和提高。建议设立“相对贫困线”,这将成为一个趋势,能够确保用一个较高的贫困标准帮助到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