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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翻译的伦理问题成为翻译研究的重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翻译研究者的关注。正如伦理学家们对伦理学有不同的理解,翻译学者们也不能在翻译伦理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本论文探讨解构主义观照下的翻译伦理。传统的翻译研究将“忠实”视为翻译的伦理标准。译文要尽量忠实地再现原文内容和作者的意图。任意的添加或删减都被斥为不忠实的翻译。虽然近期的翻译研究越来越重视差异,但很多翻译研究者仍将“忠实”看作翻译的伦理标准,只是对“忠实”的定义,也就是对什么忠实的问题上有不同看法。随着解构主义对翻译研究影响的深入,应该认识到仅仅将翻译伦理的研究停留在对“忠实”的重新定义上是远远不够的。解构主义从根本上颠覆了“忠实”作为翻译伦理标准的理论基础。本文首先简要论述了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解构主义的伦理思想是对列维纳斯的批判性继承。列维纳斯认为,真正的他者是绝对外在性的他者,不能被自我和同一性还原、认知和占有。所以,列维纳斯的伦理就是这种他者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他者对自我的质疑。德里达对这种“绝对他者”并不完全认同,但列维纳斯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态度与解构主义一致,并影响了德里达的伦理思想。解构主义的翻译伦理是解构主义伦理在翻译活动中的映射。解构主义否定文本具有超验的、唯一的意义,认为意义是文本的作用而并非外在于文本,只能在阅读中体现出来,即“文本之外别无他物”。这样,作者无法预设和左右意义,也就是说作者的意图和文本产生的意义之间会存在差别,甚至相互矛盾。因此,解构主义提出用“双重阅读”颠覆对文本的传统解读。解构主义的伦理性就在于这种意义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在解构主义的翻译中就是德里达提出的“相关”的翻译。在双重阅读中发掘的传统的和反传统的意义都应该在翻译中体现出来。因此,解构主义的翻译伦理不仅仅是注重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差异性的列维纳斯式的“他者”的伦理,还应该是寻求不同理解方法的“求异”的伦理。文章以韦努蒂的翻译伦理思想为例,分析了解构主义翻译伦理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文章认为韦努蒂的翻译研究具有明显的解构主义特征。其对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态度以及最后提出的“因地制宜”的翻译伦理可作为解构主义翻译伦理在文化层面翻译实践中的体现加以评述。最后,综合了解构主义翻译伦理对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的贡献及其局限性,作者认为解构主义及其伦理思想是一个有力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应当成为翻译工作者破除成见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