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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所特有的一项制度,旨在保护权利人物权的充分享有和行使。虽然大陆法系成文法典中未明确规定物权请求权这项制度,只是规定了它的实质内容,但此项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物权法体系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物权法在物权保护一章中规定了标的物返还请求权等,形成了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基本框架。虽然法律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制度的模型,但还存在很多问题未能解决。对此,学者们不断在探讨如何使物权请求权不断发展、更加完善。笔者一直非常注重对物权请求权制度的研究,本文即是笔者研究心得的一部分。为与学者们一起探讨该项制度,以期共同学习进步,也使更多的人了解掌握物权请求权制度,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对物权请求权制度的一些认识和理解。本文分为三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语。引言主要是指出物权请求权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在我国理论界所存在的众多争议,说明研究的必要性。正文分为三部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物权请求权。首先对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探析,讲述物权请求权概念的起源,在众多学者对物权请求权的概念观点不一中提出笔者的看法;简要阐述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和特征,对其性质的分析认识主要是为后文的阐述扫清障碍;讲述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分类,厘清该制度的分类有利于后文论述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问题。其次对物权请求权制度与其他请求权进行比较分析,主要涉及民事权利中非常重要的债权请求权、侵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在认识这几项请求权后,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物权请求权制度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是对物权请求权制度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此之中,讲述诉讼时效制度的起源,交待诉讼时效制度的来龙去脉;呈现物权请求权制度适用诉讼时效的争议,学者们的观点看法及比较法上的分析;说明物权请求权制度适用诉讼时效体现出的有利之处和必然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的观点,认为物权请求权在适用诉讼时效上应具体分析,即返还原物请求权总体上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但也有个别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即未经法定登记的不动产返还请求权不适用之,恢复原状请求权亦适用时效限制,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结语部分,通过正文部分的探讨,笔者得出物权请求权的概念、性质、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及如何适用的等结论。虽然本文是一篇理论探析物权请求权制度相关内容的文章,但笔者一直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和法律的逻辑思维去分析。在相关问题的结论得出中坚持着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的引导。物权请求权制度是民事法律中保护物权人权利的核心制度,它在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物的价值充分有效发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上有重要作用。虽然本文是在理论上研究物权请求权制度,但实践中也需要此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研究物权请求权制度都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