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使用全面而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境况,重塑了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结构及其运作模式和逻辑,它开启了一次重大的代际转型,发动了一次时代的思维变革、商业变革和管理变革。大数据时代的新变化,颠覆了千百年来人类的思维习惯,对人类的认知方式和交流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互联网、人工智能和生命科技的发展以及虚拟真实的扩张导致当今时代充满了混沌和动荡,真和假、经验和符号之间的界线日益模糊,人类陷入了思想困境。面对大数据技术带来的生存方式变革、社会结构调整、人类思想危机等一系列社会文化效应,我们需要文化视野的介入,从解释与批判的双重维度把握大数据的文化功能及其局限,并重新审视技术与人的关系。因此,大数据的文化问题进入我们的研究和讨论视野。大数据在技术与文化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数据活动过程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文化的面貌;另一方面,数据活动过程离不开一定的文化背景。当一切“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也就意味着数据文化的形成。大数据文化指的是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广泛使用形成的文化系统,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数据的文化化,指的是大数据技术形成的大数据媒介本身及大数据活动共同构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另一方面是文化的数据化,指的是各种文化形态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保存、交流和传播,甚至产生变化和发展。目前,大数据的发展已经导致人类的生活环境发生快速而深刻的变化,原有的概念框架已经远远不足以解决这种变化带来的各类观念挑战。因为大数据已经不再仅仅是技术工具,而且具备了环境的力量,它完全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境况,重塑了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以及生产方式等,并且在多个文化向度上展现了对人类世界的影响,但同时也带来了认知超载、信息过剩、真相难觅、隐私泄露、算法霸权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上升到哲学高度,对大数据技术的本质及其社会文化效应等问题进行综合研究。首先,本文梳理了大数据的概念,从混乱的语义中清晰概括出大数据的内涵,分析大数据的特征,阐述大数据与数据世界观。然后以大数据的发展线索为依据,分析大数据社会的形成逻辑,概括其鲜明的特征,归纳大数据社会可能带来的挑战。再进一步以数字化和文化的关系为切入点,透视大数据及其相关的文化现象,描述走向大数据文化的趋势,并对大数据文化进行界定,对大数据文化的特征和构成进行解析,说明从文化角度研究和理解大数据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次,在“器物——制度——观念”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中解析大数据的文化向度和内涵,探讨作为技术文化形态、作为制度文化形态、作为观念文化形态的大数据。本文认为,第一,作为技术文化形态的大数据不仅表现出有形的物质特征,而且还体现出无形的文化特征。结合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从技术与文化的批判入手,围绕大数据对人类生存方式带来的影响概括大数据的技术基础和技术特征,总结其技术功能和技术意义。第二,作为制度文化形态的大数据集中体现在“大数据制度”这一核心概念中,本文认为,“大数据制度”是人类社会规范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是关于人们(个人及组织)在使用大数据技术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则,包括使用大数据技术的权力、义务和禁忌的规定,体现了人类行为的新规则。“大数据”这一全新变量的纳入在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重大挑战,因此,需要建立一整套新的大数据规则体系,强制性地规定人们行为的可行范围,以及应遵循的要求和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在这个体系框架内,本文分析了大数据的制度构成、制度运行和制度意义。第三,本文在基特勒的媒介理论基础上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基特勒从媒介与技术视角考察了20世纪科技革命对知识型和社会话语的影响,提出了“话语网络”概念,分析了其对人类生存方式和文化模式的影响,并对数字媒介进行了批判。基特勒从媒介技术维度提出的“话语网络”概念,展示了新的知识视域和思想路径,深刻影响了本文对作为观念文化形态的大数据及其带来的话语效应的分析。“器物——制度——观念”三者是文化的三个层面并构成了一个逐步深入的递进过程,任何的社会变革都是经济、政治、思想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大数据推动了时代转型,它在产生社会文化效应、发挥文化功能的过程中,自身也在器物层面成为一套技术设施,在制度层面成为一种新规则,在观念层面成为一种新话语。最后,展望大数据的文化前景,并对其进行哲学审视。首先对“数据帝国”的兴起及其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变革进行说明,总结“数据帝国”对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限制,探索在“数据帝国”统治下对数字化生存方式的超越。然后,描绘“算法霸权”的社会图景,揭示算法的本质及其权力化趋势,从“算法”对“自我”的剥夺、在商业上的异化、对公权力的嵌入三个维度预测“算法霸权”的风险,并给出化解路径。第三,以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为基础和启发,探讨作为世界4的大数据,对融合着人类主观建构和客观存在的大数据的合理依据及其意义进行挖掘和总结。总而言之,本文认为,大数据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设施,更成为当代社会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或文化景观,或者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大数据进行文化层面的解释与批判。文化视角的介入为大数据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使人们能够站在文化批判和反思的立场审视大数据时代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器物——制度——观念”分析框架的运思能够在多个文化向度上对大数据带来的影响进行正面和负面的双向分析和批判。通过对大数据进行文化理解及其批判,本文认为,尽管当前大数据的发展在技术层面具有了强大的威力,带来了诸多社会文化效应,并且已经成为一种话语发挥着改变社会的力量,但数字化有其限度,大数据在变革人类社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需要人们进行清醒的反思。总之,面对大数据,我们应该保持乐观的心态,努力遏制技术“替代”,促进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以人的尺度与目的为依据,让理性之光与人文精神在大数据时代珠璧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