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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提出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同时在之后的几大会议中也一直强调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上依然有部分人仍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持有偏见,甚至质疑和抨击。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现象,根本原因是因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产生及本质特点不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是空穴来风、随口一说而已。中国共产党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既是历史的选择,更是人民的选择,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具有扎实的逻辑前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因为该制度强调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国家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明确指出:“行政机关施行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以、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我们理应对她充满自信。文章第一部分为绪论,对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的意义、研究意义、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对文中需要运用的基本概念进行基本概述,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自信的概念进行了描述。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逻辑前提。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符合历史规律。1840年的鸦片战争,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处于生死存在的紧要关头,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有的中国人都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历史问题:中国向何处去?有良知、有担当的广大中国知识分子经过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尝试,比如以张之洞、李鸿章等“洋务派”为代表开展了洋务运动;以孙中山“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代表举行的辛亥革命,没有改变中国两半社会的性质,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历史经验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行不通,而后经过多番尝试,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发现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中国的出路。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是人民的选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中国人民始终和中国共产党站在统一战线上,并为战争的胜利奉献了自己的力量,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人民以满腔热血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当中,积极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出谋划策。第四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性。之所以会产生制度自信,除了这个制度具有坚实的现实意义和逻辑前提外,还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有优越性和正义性。宪法明确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侵犯;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制度并存,兼顾效率和公平二者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保障制度上,能够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得到生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