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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五经中两个完整的十诫文本分别为《出埃及记》20:2-17和《申命记》5:6-21,它们的内容大致相同,但也存在几处差异。本文将用巴赫金的话语理论来讨论五经中两个十诫版本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第一章的内容是用巴赫金的专制话语理论来阅读十诫文本。巴赫金的话语理论是用来研究长篇小说的,那么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圣经》的文学体裁。长篇小说的文体特征允许插入各种各样的文学体裁,并能够运用这些体裁来描写实际生活。而《圣经》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本身就是各种风格的结合体,因此《圣经》完全符合巴赫金对长篇小说的定义。用巴赫金的话语理论去研究两个十诫文本,是具有可行性的。专制话语具有几方面的特点:首先,专制话语具有权威性;其次,专制话语要求周围环境具有崇高性;最后,专制话语具有特别的独立性。经过细读发现,十诫属于专制话语,专制话语的特点均能在十诫文本中找到对应。一般情况下,专制话语是得不到描绘的语言,但是十诫却是具有对话性质的专制话语。这是因为:首先,从十诫的外围来看,十诫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立约,虽然这个约的内容具有专制性,但是立约是一场主客体双方达成协议的对话,并且立约是在以色列人同意的情况下展开的;其次,专制话语是被作者描绘过的话语,其中带有作者的主观意图。他人话语是说话人独立的自我意识,它反映了说话人的形象。所以专制话语具有对话性。在十诫文本中,我们有两种接收耶和华话语的途径,其一:《出埃及记》中的十诫文本是透过叙述者的直接引述接收到的,其二:《申命记》中的十诫文本是透过小说人物的引述接收到的。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巴赫金的话语理论的关键——对话,对话化地阅读十诫文本,必须注意小说中的说话人和他的话语。《出埃及记》中的十诫文本塑造了一个神圣大能和恩威并施的人主形象,《申命记》中的十诫本文塑造了一个耶和华的仆人和民族的领袖——摩西。要知道这两个不同形象的人物口中的话语究竟能带来怎样的个人意识,需要观察耶和华与摩西话语之间的对话。虽然耶和华的话语与摩西的话语大致相同,但是也存在三处较大的差异。通过逐个分析可以发现,摩西对十诫的复述加强了对历史事件的意义和对未来实践的指导作用,即摩西强调以色列人要信仰耶和华,守耶和华的约;并用守约得福来激励百姓;摩西话语的变化反映了当时女性地位得到重视;土地政策开始流行,并保护合法的土地。从这些变化可以看出,摩西的话语中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识,他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使这套承载了权威的话语的侧重点有所变化,也符合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第三章主要分析十诫文本中叙述者的语声。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研究十诫的叙述者是从理论的层面上而不是历史的层面上。叙述者要求摩西重申诫命,原因在于在当前的处境下,立约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并且目前以色列人处在即将进入应许之地的边境,重申诫命是对信仰的更新。十诫的共性意义不仅表现在十诫文本的历史意义,也反映在叙述者对律法共同体的政制构想中。用巴赫金的话语理论来阅读两个十诫文本,不仅可以关照到小说人物的形象和话语的形象,同时也让我们发现了“隐藏的对话”。巴赫金的话语理论进路无疑丰富了《圣经》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