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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6年,定向增发被监管部门从制度上引入作为股权再融资工具,其就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成为了资本市场上主流的融资工具。根据相关统计,2006-2015十年间A股上市公司共进行了2475次定向增发(其中有145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至少1次定向增发融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0,672.35亿元。根据控股权性质,可将我国上市公司分为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这也是我国市场的特色之一;同时“国有企业改革”是党在十八大报告中着重提出的,近年来也成为党中央和政府高层的政策重点,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定向增发的历史背景、制度安排,详细分析了A股2006-2015十年间的定向增发市场;然后以定向增发数据为基础,按照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分组,通过事件研究法和购买并持有超额收益法,分别比较研究了不同控股权性质下定向增发的短期宣告效应和长期财富效应;最后分析了定向增发财富效应的影响因素,并基于公司治理指标构建了多元回归模型,进一步实证分析了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之间财富效应差异的影响因素。通过事件研究法和购买并持有超额收益法的研究结果表明,定向增发具有正的短期宣告效应和正的长期超额收益,同时非国有控股样本组的短期异常收益和长期超额收益的表现也都优于国有控股样本组。通过全样本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企业的控股权性质、发行对象、大股东的认购比例、大股东的认购方式等都会对定向增发的财富效应产生影响。从基于公司治理角度的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来看,公司股权结构中的股权集中度及股权制衡度,治理结构中的两职状态、独立董事比例和董事会规模及公司管理层的持股比例等,都会对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之间的财富效应差异产生影响。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应积极认购定向增发的发行份额,投资者可以适当地参与跌破定向增发价格的股票投资,监管层应规范定向增发参与人的行为,打击内幕交易,避免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应当对国有股权进行适当的分散,优化股权结构以期对大股东有所制衡;此外,在公司治理层面,应当控制董事会的人数在适当规模,聘请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经理避免由同一人兼任,并向管理层和员工推出相应的股权激励措施,以提升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