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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先后在农村地区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是让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发展,农户收入得到提升。而实施这两大战略,关键是要有资金支持,尤其是农户能较容易获得资金支持,但在我国,却一直存在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如何构建简便易行的担保体系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首先对农户贷款担保的基本知识进行梳理,界定了农户和农户贷款的概念,分析了农户贷款具有广泛性、单笔贷款金额小但总量大、季节性和资金使用去向难以掌握等需求特征以及农户贷款风险具有客观性、自然性和高集中性、隐患性和隐蔽性、突发性和扩张性等风险特征,阐述了贷款担保要由担保人身份、担保能力、担保物的合法有效性、贷款担保的合规性和伦理性等基本要素构成,分析了贷款担保具有防止信息不对称、增加违约成本促进履约、保障贷款安全收回和提升借款人信用能力等功能,进而对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孟加拉和巴西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的制度经验,总结出可供我国构建农户贷款担保体系的几点借鉴启示:一是创新多元化的担保模式,实现农户贷款担保多样性解决机制;二是发展贷款保险,有力分散农户贷款风险;三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保证农户贷款担保健康发展;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和法律制度,为农户贷款担保保驾护航;五是政府出台支持措施,促进农户贷款担保发展。接着分析了我国农户贷款的现状及困境,目前农户贷款的现状是农户贷款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但资金来源渠道窄,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单一且缺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放贷的政策多,改善农户贷款担保条件的政策少,而造成此种担保现状的主要因素是严格的担保条件成为了阻碍农户获得贷款的重要障碍,使得农户在贷款担保时面临着缺乏有效担保人、缺乏有效的担保物、缺乏有效担保机制的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主要是土地权能不完整、现行法律制度限制、担保物流通市场制度不健全、土地附着物及相关动产难以抵押、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等。最后,提出构建我国农户贷款多层次担保体系的主要对策措施。首要是完善农户贷款担保法律体系,应按照“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有范围的放开农户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流转,针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向农户分别颁发土地承包权证和土地经营权证、宅基地资格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打破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村社边界,允许社会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参与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流转,行政机关对流转、抵押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公示,废除法律法规中关于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以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等具有限制性、冲突性的规定;二是构建农村土地证券制度盘活不动产抵押担保,通过构建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券制度、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证券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信托制度,带动盘活不动产抵押担保,破解农村不动产抵押担保瓶颈;三是扩大农户贷款第三方担保人的范围,构建将农产品采购企业、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专业担保机构作为第三方担保人的担保机制;四是完善农户信用征信体系,通过完善农户贷款信用评价机制,构建统一的农户信用征信系统平台;五是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机制,政府设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