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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一种土地政策。“三权分置”背景下,经营权、所有权以及承包权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结合实践来看,“三权分置”主要起到了把经营权放活的作用,同时明晰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独立流转的法律地位。在“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人表现出了多元性和开放性,在未来一定会呈现出多样化。这就有可能引发农村农业用地闲置、“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屯田等现象,进而滋生出利用土地经营权骗取贷款、套利等不良行为。
“共享农庄”是指以多元化资本组合而成,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借力于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共享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新型经营模式。它把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等整合在了一起。“共享农庄”是弱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共享型农业生产和消费模式,它是顺应共享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形态,是共享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典型代表之一。
本文从政府、农民、消费者三个角度对共享农庄运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对应的建议。站在政府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详细的法律法规对共享农庄这一新兴事物进行监管,只有“三权分置”这一大方向,政府监管不到位成了共享农庄发展道路上的一道坎,必须尽快明确共享农庄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和责任主体,严把土地性质关卡,才能促进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从农民角度来看,招商引资难、运营管理难等问题成了横在他们面前的绊脚石,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不善于和外界取得联系并有效沟通,不善于利用新科技创新改革,同时,法律意识缺乏也导致他们往往在合作经营中吃亏。所以村集体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农民文化程度,加强法律意识,必要时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达到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放心去做的目的。对于消费者而言,主要风险集中在共享平台上,如何甄别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成为一道难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只有严格的工商登记制度再加上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才能使消费者放心大胆地接触共享农庄。
“共享农庄”是指以多元化资本组合而成,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借力于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共享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新型经营模式。它把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等整合在了一起。“共享农庄”是弱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共享型农业生产和消费模式,它是顺应共享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形态,是共享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典型代表之一。
本文从政府、农民、消费者三个角度对共享农庄运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对应的建议。站在政府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详细的法律法规对共享农庄这一新兴事物进行监管,只有“三权分置”这一大方向,政府监管不到位成了共享农庄发展道路上的一道坎,必须尽快明确共享农庄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和责任主体,严把土地性质关卡,才能促进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从农民角度来看,招商引资难、运营管理难等问题成了横在他们面前的绊脚石,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不善于和外界取得联系并有效沟通,不善于利用新科技创新改革,同时,法律意识缺乏也导致他们往往在合作经营中吃亏。所以村集体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农民文化程度,加强法律意识,必要时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达到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放心去做的目的。对于消费者而言,主要风险集中在共享平台上,如何甄别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成为一道难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只有严格的工商登记制度再加上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才能使消费者放心大胆地接触共享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