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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刑是我国古代法制的基本制度之一,它发轫于西周,并随着古代法制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是西周以来刑罚实施的基本原则。恤刑是在中国传统仁政思想(以情论法)的影响下,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对犯罪者所施行的各种悯恤的制度。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恤刑是指对老幼妇笃疾和狱囚的悯恤。广义的恤刑则是指统治者出于恤刑主义所施行的各种悯恤制度的总称。它由法外恤刑和法内恤刑两部分组成:法外恤刑是指非制度、非常规的法外行仁,包括减刑和恩赦两部分;法内恤刑则是指制度上的、常规性的法外行仁,包括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恤刑,如立法上的废肉刑、除三族连坐法、除诽谤妖言罪,司法实践中的乞鞫和赎刑等制度。本论文即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研究恤刑制度的。汉代是中国古代恤刑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它继承和发展了此前的恤刑制度,为后世恤刑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借鉴,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本论文分为四个章节对汉代的恤刑制度进行研究。首先,要理解恤刑,就要先了解它的思想渊源和发展背景。本文第一部分从“明德慎罚”的民本思想、儒家的“仁爱”思想、中国传统的人情观与道德观以及天人感应的思想这四个方面来论述汉代恤刑制度的思想渊源;从对特殊群体的矜恤和过失犯等情有可原者的宥过上来论述汉以前恤刑制度的发展演变。接着,第二、三章详细的分析了汉代恤刑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即:法外恤刑中对特殊群体和私相复仇者的减刑、对罪犯的恩赦,以及法内恤刑中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体现的恤刑主义。最后第四章是对汉代恤刑的实质、社会作用和历史影响进行研究。恤刑是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秩序而实行的,具有一定的条件性。它的实施为汉代的刑罚体系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掩盖了其残酷的本质。然恤刑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产生了一定的社会作用。恤刑的实施为统治者博得了一个仁德、宽厚的美名,缓和了社会矛盾,对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正统的伦理道德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汉代的恤刑实践为后世恤刑制度的发展也起到了奠基作用。恤刑主义中所包含的矜老恤幼、宽宥废疾、德主刑辅和强调教化的精神,充分展示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哀怜幼小、宗尚仁恕的道德人文主义精神,突出显示了中华法系的文明特质,促进了中华法系道德人文主义特征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