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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奢侈品消费迅速增长,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大国。我国的奢侈品消费者购买力全球瞩目,国内市场作为全球奢侈品消费三大市场之一,吸引着世界的眼球。但是我国的消费现状却是境外消费奢侈品的数量数倍于国内消费,每年数百亿的财政收入的流失不禁引人深思。究其原因,目前我国并没有非常完善与配套的奢侈品课税制度,奢侈品税收体制相对有很多不足之处。对于合理的界定奢侈品、确定奢侈品税的征税范围、奢侈品税税率的规定以及相关的税收制度与征税环节在实践操作中均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本文在研究了我国奢侈品的课税现状后,通过目前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用了比较法的研究与文献研究的研究方法,在与国外相关国家的有效做法比较分析与阅读了大量的国内学者研究后,提出了对于奢侈品课税的完善建议。
在论文结构上,本文从奢侈品的定义与奢侈品税的概念出发,结合当前我国奢侈品消费的现状,在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奢侈品课税情况后,总结出在目前奢侈品消费过程与税收制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而提出进行奢侈品税收调节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进行比较法的研究分析后,针对我国存在问题提出调整奢侈品课税的合理化建议。
希望能够通过合理界定奢侈品的定义、确定奢侈品税的课税范围、调整目前的奢侈品税税率,调整奢侈品税的征税环节等方面的立法完善,更加积极的发挥税收制度在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并且通过奢侈品税的调节能够促进国内奢侈品消费的改进,将流失海外的购买力拉回我国境内,以求扩大内需的方式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