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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对不可抗辩条款展开予以论述,正文共分五部分,第一章为引言部分,主要论述写此文章的原因和目的。第二章为概述部分,分别介绍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定义、产生的背景及历史沿革、与弃权、禁止反言和疑义利益等近似概念的区分,最后对不可抗辩条款分别从《保险法》、《合同法》角度予以剖析。第三章重新回扣到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从其构成要件展开分析,即从告知主体、主观状态、影响程度、起算点标准等方面全面展开,其中在汇总各种学说的同时,也穿插着笔者自己的观点,为下文完善意见地提出做好铺垫。紧接着从前边理论分析,转入第四章保险实务范畴,讲了在实务中争议较大、比较常见的几种情形:投保人未足额缴纳保费,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复效合同,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排斥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最后讲新旧《保险法》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冲突。第五章为本文的核心,笔者并未采用把缺陷单列一章的方式,而是把缺陷与对策直接放在同一章,点明缺陷提出措施。文章写毕,以期能对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研究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