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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GATT/WTO对自由贸易体制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国际投资的快速发展,GATT/WTO规则框架逐渐将其调整范围扩展到国际投资领域,对多边投资规则产生了重要影响。《TRIMs协定》便是这一趋势的明显标志。
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GATT/WTO对多边投资规则的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对中国今后在WTO框架下参与多边投资规则的谈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本文首先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措施”)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了GATT框架规则对TRIMs措施的调整,特别是通过1982年“加拿大外国投资审议法”一案,深入分析GATT采用判例的方式对TRIMs措施的调整及其后果。
本文第三部分阐述了WTO框架下《TRIMs协定》的制定过程,并通过对巴西汽车案的分析,说明《TRIMs协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第四部分对WTO框架下多边投资规则的制定过程及其停滞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WTO是多边投资规则谈判最理想的场所。
本文第五部分对未来多边投资规则的宗旨和内容提出了建议,并指出了中国的对策。
本文突出的特点是:
(一)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深入分析了“加拿大投资审议法”案和“巴西汽车案"两个在《TRIMs协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例。
(二)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对大量外文资料进行分析,探究《TRIMs协定》制定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博弈,并提出了WTO是多边投资规则最理想的谈判场所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