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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听证制度的范围,拓展到了公共事业价格管理的领域中,这是中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上的首次体现。价格听证制度是公众参与到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体现,在保障与相对人存在密切联系的利益方面,以及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有效监督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价格听证制度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表现,是消费者直接参与到政府定价中的重要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民参与价格决策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民主意识持续发展,对于价格听证来说既是活力,也是对政府管理职能的一种挑战。价格听证的范围愈加的广泛,涉及着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乎着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价格听证的有效性,也是提高人民满意度与幸福感的重要方式,因此,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价格听证制度,保障价格听证可以切实、高效的实施,是极具必要性的。 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以政策执行理论与政务公开理论为依托,在对价格听证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之后,围绕河南省价格听证制度的内容、实施现状,将河南省2012-2018年各地市的价格听证会为样本,通过对其现实情况的整理、分析,从而找出河南省价格听证制度以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为主要问题有:听证会参加人遴选机制不完善;听证信息不对称;听证主持人独立性不足;听证监督不完善;公众参与价格决策的途径单一;反馈机制不健全。随后,分别从听证程序设计不规范、缺乏权力制约机制、听证效力的法律制度不完善,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来进行阐述,经过对河南省价格听证制度实施中问题与原因的分析,提出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六个建议:健全听证会参加人遴选机制;消除价格听证信息不对称;细化主持人相关规定;加强听证程序的监督;建立“互联网+听证会”的新模式;建立健全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