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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不同于监禁刑,是一种新型的刑罚方式,是让服刑犯人在社区内接受矫正。矫正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公务人员、志愿者、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的相关组织。在接受矫正的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犯罪心理和行为的矫正,使其能够回归社会。社区矫正的结果减轻了监狱的经济支出,减少了罪犯之间相互的不良影响,调节了行刑资源的分配,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国社会刑罚的改革势在必行,而突出社会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制度应运而生。2003年社区矫正在全国试行,表示新的刑罚制度改革的开始。《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定义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这是社区矫正的基石。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执行和执行主体、矫正内容、执行程序等相关制度都进行了细化。近几年来社区矫正迎来了新的挑战,一个制度从推行到成熟要经过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很多的问题也显现出来。比如立法的不完善,工作制度的不健全、执法的落后等等。本文结合我国社区矫正运行现状,通过对社区矫正的概念、理论基础、法律特点等方面的研究,分析在我国建立社区矫正制度遇到的立法、监督、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也在以上几个领域里,寻求解决的对策和方案。本文共分为三个大部分,引言、论文主体和结论。论文的主体又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为社区矫正概述。从社区矫正的概念和发展、理论基础以及法律特征的层面,综合论述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理论基础和法律特征。第二章讨论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实施困境。首先总结社区矫正的概况,概括出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建立和实施的基本脉络,以及自试行以来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其次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其特点入手,全面分析《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第三章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立法、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完善对策。对于处在发展阶段的社区矫正来说,针对问题的对策,应该要从法律源头、执行保障、执行效果等方面提出。这样也可以为构建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贡献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