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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和因果性一直以来都是哲学中的重要议题,因果性通常被看成是世界上事件之间的一种自然关系,意向性则经常被看作某种先验的东西,而不是自然世界的组成成分;因果性通常被理解为外部世界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意向性则常常被认为是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①所以一般看来,意向性和因果性两个概念是互不相容的,所有的自然之物都能够进入因果序列当中,而意向性作为一种游离于外的东西,是不可能进入这一序列之中的。换句话说,意向性不能具有因果性,因果性中的原因项也不能是意向性。
本文的主要任务便是通过考察意向性、因果性两个概念的真正内涵,打破这种传统,表明以往那些导致意向性和因果性处于互不相容局面的种种原因,要么源于对意向性概念的错误理解,要么源于对因果性概念的错误理解。然而历来人们总是重视前者,即在意向性概念上做文章:给意向性松绑,使得它不再是心灵特有的属性,而使得松绑后的意向性能够具有因果作用。而后者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很少有人会在这个问题上去深入探讨因果性概念,本文则尝试了这样的一种方式。
本文所采取的进路是以对塞尔(J.Searle)的意向因果关系理论的批判性审查为切入点,支持他的意向性自然化的基本立场,即一方面意向性的确是不可还原的属性,但是它却不是先验的、高于自然的概念,而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意向性具有与物理世界一样的因果作用,能够进入自然界的因果序列之中,甚至在客观世界真实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意向因果关系,它的存在证明心灵与世界之间能够同时发生既是因果的,又是意向性的相互作用。然而本文将会表明塞尔的理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缺乏恰当的因果观念就是关键性问题的症结所在。他的因果观念不是站在科学的角度,而是站在日常生活或者说民众的角度。这是他的优点,同时也是他的缺点:优点是由于它的常识化,故而能够将意向的因果关系纳入其中;缺点是由于它的过于常识化,导致了对因果关系的滥用。于是,本文尝试结合邦格(M.A.Bunge)的因果关系定义,借鉴当前关于干预主义因果理论的研究,构建起一个基于自然主义的新的意向因果关系模型,它既能保留塞尔理论的优点,又能克服该理论的缺点。相信这一尝试能够对意向性和因果性问题的研究提供一条新思路,一方面为意向性与外部世界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意向性不再是先验的、高于自然的概念,另一方面因果性的概念也得到了拓展,意向性不再被因果性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