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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球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带动和我国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重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12月底,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A股市场流通股市值的比重已达到70%。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壮大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在我国2006年的会计准则中,会计稳健性不仅仅被定位为会计处理的一个原则,更是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限定条件。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强调会计稳健性原则的运用,财务报告中稳健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进而发挥其保护投资者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机构投资者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论文首先以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以及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差异,并进一步将被投资公司特征(成长机会)与机构投资者异质性结合起来考察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论文基于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3-2011年的数据,利用basu模型对理论分析假设进行实证检验。论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会计稳健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越好;在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研究后发现,压力抑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会计稳健性显著正相关,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会计稳健性无关;进一步地,基于公司成长机会的分组研究还显示,相对于低成长机会公司,压力抑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会计稳健性的正相关关系在高成长机会的公司中表现更为明显。论文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证实了机构投资者对会计稳健性的要求因机构投资者特征和被投资公司特征而存在差异。压力抑制型机构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要求会计稳健性,而且在高成长机会的公司,由于直接监督变得更加困难,会计稳健性的治理效应更为显著。本文的研究成果有助于理解产生会计稳健性要求的经济力量的特征。特别地,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为作为重要投资群体的压力抑制型机构投资者的稳健性需求提供了直接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