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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如何改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课题,真正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才能带来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强劲的经济实力。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金融的发展最终需要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发展和支持,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给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经济和金融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是由于我国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产业状况,仍不能内在地提供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环境,供需缺口大,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特别是最近几年商业银行改变发展策略,纷纷撤离农村市场,使原本恶劣的金融环境更加雪上加霜,大部分农村金融市场出现“金融空洞”状况,尽快改善农村的金融状况再一次严峻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金融发展理论和金融结构理论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金融发展理论是关于金融发展的动因、功能以及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并说明各种金融变量的变化及金融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的长期影响,由此提出发展中国家为促进经济增长所应采取的金融发展政策。按照这一理论,在我国农村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阶段,政府应该采取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干预的政策,以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最终实现金融深化。帕特里克更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金融应采取“供给导向型”的发展策略,即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需求,通过建立使资金配置更有效率的金融体系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金融结构是由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组成,包括各种现存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经营特征和经营方式,金融中介机构中各种分支机构的集中程度等。金融结构理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同时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构建框架,合理有效的金融结构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不合理的金融结构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非常不合理,不能给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所以我们应该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农村非正式金融在内的合理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
因此,在我国大部分农村经济条件仍然非常落后的情况下,农村金融仍不能内生地取得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给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促使金融部门的发展优先于经济状况的发展,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以适应不同的金融需求。合理完善的金融机构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使金融部门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基础,从而形成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