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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股权激励直接将高管薪酬与股东财富的变化相联系,是薪酬包中业绩敏感性最强的中长期激励。高管股权激励被视为降低公司代理成本最重要的治理机制之一(Jensen& Meckling,1976)。但一些学者和监管机构的官员1认为现有薪酬体系使得公司高管过分关注短期利益,是高管短视行为的重要“催化剂”(Bebchuk& Fried,2004; Cheng& Warfield,2005; Bergstresser& Philippon,2006;等)。 高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取决于股权激励计划设计的契约结构(Murphy,1999)。国内学者较少关注股权激励的结构问题,国外学者主要研究股权激励的股价敏感性(Delta)和股价波动敏感性(Vega)。股权激励计划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契约结构会影响激励效应,比如行权限制期限结构(Cadman et al.,2013; Gopalan et al.,2014)。目前关于股权激励行权限制的研究还十分匮乏。什么因素会影响行权限制期限的设计?行权限制期限会对股权激励的整体激励效应产生什么影响?投资者、监管机构和部分学者经常诟病股权激励可能诱使高管操纵公司盈余,那么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关系是否会随行权限制的不同而产生系统差异?这些问题还没有被透彻的研究。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本文深入分析高管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 具体而言,本文以2006-2014年中国非金融行业A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手工数据,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从薪酬风险的视角考查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因素,并且从整体激励效果和盈余管理优序选择两个维度考查行权限制是否能加强股权激励的正面经济后果以及是否能够抑制股权激励的负面经济后果。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并在介绍主要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提炼可行的研究思路和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最后指出本文的研究创新和贡献。 第二章,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高管薪酬激励的基础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从高管薪酬激励实证研究中总结出的最优契约观和管理层权力观。然后以最优契约观和管理层权力观为分类标准,分别综述股权激励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方面的文献。最后对相关文献进行述评。 第三章,制度背景和股权激励现状。中国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超过半壁江山,而民营企业多由乡镇企业和中小型国有企业产权改制而来。了解我国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其薪酬制度对理解本文的研究大有裨益。此外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制度合法性和实践指导。了解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对研究的进行有所助益。因此本章介绍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其薪酬制度,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并描述中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现状。 第四章,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因素:基于薪酬风险视角的研究。尽管薪酬期限过短的弊端被广泛讨论,但现有文献对薪酬期限的影响因素少有研究。本文第四章从薪酬风险的视角考查高管已有激励水平、新增激励水平对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较长的行权限制期限提高高管对企业股价波动的风险敞口、流动性风险以及股权激励被取消的风险,因此理论上高管薪酬风险是行权限制期限的重要影响因素。基于2006-2014年中国非金融行业A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手工数据,本章的实证研究发现:高管货币薪酬水平能缓解行权限制的风险效应,显著提高行权限制期限;高管已有持股水平和新增股权激励水平会强化行权限制期限的风险效应,显著降低行权限制期限。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在熊市和不景气的行业,高管更为管制薪酬风险,已有激励水平对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更为明显。以上证据表明薪酬风险是行权限制期限设置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五章,行权限制与股权激励效应。本章以股权激励行权限制为准绳,将未到期期权和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界定为长期权益,到期可执行期权、已解锁限制性股票和非限制性股票界定为短期权益,比较长期和短期权益激励效应的差异以此考查行权限制对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1)长期和短期权益都能提高企业价值和经营业绩,而且长期权益的激励效应显著更好;(2)从公司治理维度对行权限制和股权激励效应的关系进行横截面分析,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制衡不会影响长期和短期权益激励效应,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场化进程和法制水平对股权激励效应存在显著影响。(3)分别从风险承担和资本投资效率两个维度,考查行权限制影响股权激励效应的途径,研究发现长期权益和短期权益都能激励高管承担风险,并且长期权益的作用显著更强;针对投资效率的研究发现长期权益能抑制过度投资,短期权益对过度投资无能为力;此外长期和短期权益都能缓解投资不足和非效率投资,且长期权益的作用更为明显。本章的实证结果表明,整体而言,高管持有公司权益能够起到激励作用,并且长期权益的激励作用显著优于短期权益的激励作用。换言之,行权限制提升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第六章,行权限制与盈余管理优序选择。监管机构、学者和公众普遍认为诱发盈余管理是股权激励的不良经济后果之一。因此,本章以盈余管理为对象,考查股权激励是否有负面的经济后果,并进一步考查行权限制是否能抑制股权激励的不良经济后果。本章的实证结果发现(1)高管持有的长期权益越多,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程度越低,并且长期权益不会影响应计盈余管理;(2)高管持有的短期权益越多,分类转移和应计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程度越低;(3)进一步比较长期权益和短期权益对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长期权益对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显著大于短期权益对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以上结果说明:持有长期权益的高管会使用分类转移替代真实活动和应计盈余管理,持有短期权益的高管会使用应计盈余管理和分类转移替代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由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最为负面,应计盈余管理次之,分类转移最小,这种权益类型和盈余管理的对应方式意味着行权限制抑制了股权激励的部分不良经济后果,并提升了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应。 第五章和第六章从正反两个方面阐明行权限制对股权激励经济后果的影响。第五章说明整体而言股权激励具有正面的激励效果,并且行权限制加强了这种激励效果。第六章说明行权限制能够抑制股权激励的部分不良后果,并提升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应。 第七章,研究结论、不足与建议。这是全文最后一章,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指出本文的不足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行权限制期限是股权激励契约的重要结构特征,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指导,对高管股权激励行权限制的影响因素以及经济后果进行了深度挖掘。本文的研究创新如下: 第一,本文考查了股权激励契约的一个重要结构特征——行权限制期限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拓展了契约经济学和高管股权激励的研究范畴。国内研究缺乏对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深入探讨,国外考查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研究主要关注薪酬-股价敏感性(Delta)以及薪酬-股价波动敏感性(Vega),对股权激励契约的期限结构特征关注较少。行权限制期限是股权激励契约的重要结构特征,并对股权激励效应有重要影响,系统地研究和考查行权限制期限的前因后果,不仅可以丰富契约经济学的研究内容,而且拓展了股权激励尤其是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研究范畴。 第二,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发现股权激励以及行权限制会影响高管对分类转移、应计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优序选择,从盈余管理优序选择的视角提出了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关系的新观点,丰富了股权激励经济后果和盈余管理动因方面的研究。最近有许多文献考查了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关系,但研究结论远未达成一致,并且已有考查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关系的文献较少关注分类转移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本文综合考查股权激励情境下分类转移、应计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优序选择问题,并进一步考查这种偏好顺序如何受到行权限制的影响,提出了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关系的新观点,丰富了股权激励经济后果以及盈余管理动因方面的研究。此外已有研究考查了盈余管理成本差异导致的两类盈余管理之间的互相替代问题。本文将两类盈余管理的替代问题拓展到三类盈余管理的偏好顺序问题,并且将成本比较拓展到收益-成本权衡,丰富了盈余管理领域的文献。 第三,本文的研究结果提供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合理性的证据,为股权激励实践以及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作为中国上市公司中完善高管中长期激励的重大公司治理改革,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引导和规范,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强制规定上市公司实施的高管股权激励计划必须设置锁定期和分期解锁计划2,但少有研究对这一制度细节的合理性进行讨论。本文发现整体而言,延长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期限可以提升股权激励效应和限制高管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合理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