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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策略是教育者实施道德教育过程中凭借的工具和手段,是抽象的教育理想在具体方法上的显化,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道德教育的效能,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公正团体策略是科尔伯格认知性道德发展理论与具体教育实践结合的产物,该策略强调通过直接参与式的民主制度来营造良好的团体道德氛围,在保护学生个人权利的同时引入集体力量,平衡“公正”和“团体”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群体认同感和道德责任感,促使学生的道德水平向更高层面发展。 由于道德讨论策略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其在德育实践中难以继续开展,使得科尔伯格对道德教育策略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以柏拉图理想国中蕴含的精神为基础,结合对杜威、涂尔干的教育思想和以色列集体农庄教育实践的反思与汲取,提出公正团体策略,实现了从道德教育的“单通道”模式到“双通道”模式的转向。 作为一种道德教育策略,公正团体策略蕴涵着一些积极特质。首先,在公正团体中,每个成员依照民主原则和程序参与到团体活动中,民主成为团体的一种生活方式,对他们产生积极的影响,公正团体在这个意义上实质是民主生活的共同体。其次,公正团体策略是一种较为成功的集体教育模式,它通过关注和发展集体共同的价值观意识,让团体成员学会试着用“我们”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身边的各种道德问题,取得个人与团体、权利与义务之间的适当平衡。再次,公正团体策略为团体成员提供多种角色承担机会,营造良好的道德生活氛围,能较明显地促进学生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最后,在公正团体中,学生被极大地赋予了民主参与决策、分享规则制定过程的权利,使他们的民主权利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显著增强,进而表现出更多具有责任感的道德行为,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统一。 从班级德育实践现状、民主社会以及个体自主发展来看,公正团体策略在我国班级中应用有一定的必要性。另外,从我国社会制度及教育传统来看,集体主义有着深厚的积淀,加之我国班级设置的特点也较符合公正团体的要求,因而,公正团体策略有着应用的可能性。魏书生班级管理模式、“三制三会”的班级自我管理模式以及李镇西“班级议事制”等几种当代较为典型的类公正团体策略在班级机构的设置与运作、民主生活的构建以及团体精神的培养等方面与公正团体策略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在实践上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我国当前班级境域中应用公正团体策略应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在班级中设立和完善公正团体的组织机构,以组织机构的有效运作来营建积极的道德生活;重塑师生在班级公正团体中的角色,让他们在交互影响的过程中实现共同成长;确立班级公正团体的运行保障机制,为班级民主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良好的班级公正团体道德氛围及其评价与反馈机制,促进班级向公正团体的积极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