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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平均寿命也不断增加。当今的中国,不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也将在未来的20~30年内到来。无论从现实的要求还是未来的发展来看,现有的西部农村养老模式都已经无法适应形势的要求。农村养老保障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而社会保障职能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西部农村养老保障的严峻形势对政府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笔者通过对我国建国以来西部地区农村养老方式的回顾和该地区现实存在的农村养老方式的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1、在西部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由于观念、时代背景的双重冲击,已无法完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2、集体养老由于西部地区经济条件的制约,保障的功能也在逐渐弱化;3、社会保险养老由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西部地区的建立和运作受到严重的制约。和绝大多数问题的形成一样,西部农村养老问题也是由历史和现实两部分原因引致的。在初步得出以上结论之后,笔者从社会公正理论、公平理论出发,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入手,对西部农村养老问题的形成、养老资源匮乏的原因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究。在这个过程中,对我国建国以来的部分政策进行了回顾,这些政策和西部农村养老的现状都有着一定的关系,它们对西部农村的养老资源有着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因此,中央政府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对这些政策的影响加以消除。笔者通过对某些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相关政策的分析,从资金和体制两方面对建立西部农村新型的养老方式的现实性进行了探讨——发展中国家的养老“兜底”思路值得借鉴,在经济发展程度上也有借鉴的现实性;部分东部发达地区在体制方面的改革对如何建立新型西部农村养老方式有所启发。在以上的论证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社会发展阶段、社会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客观要求,最终笔者提出了本文的政策建议: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补充,中央政府补差的养老方式。